保儿宁颗粒_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黄金贝乐
- 货号
- CN210301731405376
- 生产厂家 :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- 通用名称 : 保儿宁颗粒
- 批准文号 : 国药准字Z32020577
- 产品规格 : 每袋重10g
- 剂 型 : 颗粒剂
- 有效期 : 24个月
- 法律警示:刑法141条规定,生产、销售假药,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成分
黄芪(炙)、白术(炒)、防风、芦根、鸡内金、茯苓、山药(炒)。
性状
本品为浅棕红色颗粒或块;味甜。
主要功效
益气固表,健中醒脾。
适应病症
本品用于脾肺气虚所致的神倦纳呆,面黄肌瘦,烦躁不宁,表虚自汗,容易感冒。
规格
每袋装10g;每块重3g。
用法用量
开水冲肥或嚼服。3岁以下,一次半袋或1-2块;3岁以上,一次1袋或2-3块,一日2次。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禁忌
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
1、对上呼吸道容易反复感染的患儿,可较长期的服用本药,可以提高体质,增强防御外邪侵袭机体的能力。
2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3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4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5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6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方法
密封保存。
有效期
30个月
执行标准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B-2949-98-1。
鉴别
取本品5g,加水10ml溶解,加乙醚15ml,振摇10分钟,分取醚层,挥干,残渣加10%香草醛硫酸液,显紫色。
检查
应符合颗粒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(附录ⅠC)。
附注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